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乐清市欣然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25878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民初344号
    案号 (2021)浙03执20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中院
    执行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3-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乐清市欣然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贷款本金50000000元、期内利息893276.99元、期内复利(截止2020年5月20日的期内复利为23834.1元,从2020年5月21日起,以893276.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265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逾期利息(截止2020年5月20日的逾期利息为977252.88元,从2020年5月21日起,以本金5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265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