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上(消)行罚决字〔2019〕1100019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国针织城(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星)(南星)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位于杭州市秋涛路18号的中国针织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二条,决定给予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1005500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区大队 2019年7月12日。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2 | 
| 决定机关 | 上城区区公安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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