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济环邹罚[2020]1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大气污染类A3 |
行政处罚内容 |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4 |
决定机关 | 济宁市邹城市生态环境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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