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公(消)行罚决字〔2015〕01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武义县龙湶池洗浴会所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位于武义温泉南路的武义县龙湶池洗浴会所安全出口上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十八条,决定给予武义县龙湶池洗浴会所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账号:223136700)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武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9月25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9-25 |
决定机关 | 武义县公安消防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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