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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阜宁税一简罚{2020}12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壹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2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