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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章启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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