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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城管罚[2021]0001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人广东南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14日10时2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地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该行为违法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被处罚人广东南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伍仟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