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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泽税罚〔2019〕83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泽普县吾布力喀地尔摩托车销售店-发票违法: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票系统内未对2019年6月份开具发票的数据进行抄报税。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泽普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