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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宁建罚字〔2020〕第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NO.2017G3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C地块项目上存在的5#楼幕墙工程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发包C地块桩基及基坑支护、C地块5#楼消防工程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南京荟合置业有限公司在NO.2017G3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C地块项目上存在的5#楼幕墙工程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处幕墙工程合同价款(450万元)1.5%的罚款,即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67500元)。在NO.2017G3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C地块项目上存在的违法发包的行为分别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合同价款壹佰叁拾贰万元(132万元)0.7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元(9900元);处5#楼消防工程合同价款捌万贰仟叁佰肆拾元(82340元)0.7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陆佰壹拾柒元伍角伍分(617.55元),三项合计处罚款人民币柒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伍分(78017.5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