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运政罚〔2021〕1514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25日10时40分,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镇骆东路文魁笔业边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3H971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赵迎春驾驶该车装载一车沙子从镇海大件码头运往骆驼,由于该车没有盖篷布,导致该车所装运的沙子洒落路面,经对该车驾驶员赵迎春制作询问笔录并由其签字确认后证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其行为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事后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现承诺以后加强管理,出车盖好篷布,做好脱落杨撒防护措施,保持车辆整洁,规范经营。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