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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住建罚字【2020】第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8月21日9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唐大颂、李翔等到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广生塘社区宁华路以东的新城星悦城项目工地现进行检查。找到该项目的工程部工程师邹文,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查,该项目位于长沙县宁华路与开元东路交汇处的东南角,项目名称是新城星悦城(一期),由长沙悦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包施工单位是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共包括5栋建筑物及地下室工程。 2019年8月21日现场检查情况:1#栋已完成地下室主体施工;售楼部(10#栋)已浇捣完成3层顶板,且地下建有地下室;其它单体工程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建设手续,当事人能提供宗地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售楼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面积为地上1708平米,包括2栋2层建筑物,不含地下部分),不能提供1#栋地下室及售楼部(10#栋)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处罚)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9年8月23日,我局向县自然资源局去工作联系函,10月29日,县自然资源局回函,认定售楼部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项目进行检查,现场建设情况:1#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售楼部正在进行外墙装饰,1#栋及售楼部东侧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作业,当事人现场能提供建筑面积核定表和2019年9月23日办理的编号为长县工规2019090923055-4(1#栋)长县工规2019090923055-1(2#3#4#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9月27日办理的编号为430121201909270101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栋主体及一分区地下室),不能提供售楼部(10#栋地上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处罚)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长沙悦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该项目1#栋地下室及售楼部(含地下室)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未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8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