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济长)市监行罚〔2020〕11005-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2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64.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