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云烟处﹝2021﹞第2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按当事人广州嘉来汇超市有限公司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价值7123.32元的5%罚款人民币356.17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2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