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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02012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洋泾物业公司违反了未履行责任区义务,造成市容不整洁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3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羽山路1445弄75号门口实施未履行责任区义务,造成市容不整洁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行政执法行为告知书;2、现场检查笔录;3、谈话通知书;4、询问笔录;5、责令改正通知书;6、其他类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0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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