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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增处字 〔2021〕2000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