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0****686M
    执行依据文号 深劳人仲裁[2021]3366号
    案号 (2021)粤0391执428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23
    发布日期 2022-02-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51216608689】。申请执行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和本委对上述事实的认定,仲裁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陈蕊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21日工资合计人民币9831.58元二、被申请人支付陈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合计人民币640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陈蕊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6528.74元四、被申请人支付陈蕊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1346.55元五、驳回陈蕊的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