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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兴)食药监食罚〔2020〕04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版)第2条第1款第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35条第1款第0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整;2、罚款7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2
    决定机关 大兴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