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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7〕6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结合考虑当事人能够认识错误、积极纠正,建议对当事人酌情作如下处罚:一、责令整改;二、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