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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汕潮阳交罚﹝2021﹞004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8月24日11时2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潮阳区S234北闸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汕头市柏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徐桂发使用粤D74500重型货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IC卡等证据为证。该车该行为本年度第二次被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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