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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海)应急罚〔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安全管理缺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6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决定机关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