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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崇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崇左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苏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