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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崇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一般固定资产贷款信贷品种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1.对“以一般固定资产贷款信贷品种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2.对“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崇左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苏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