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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1500076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经营者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30日7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宿州市桃源镇卫生院门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皖A40065的安凯牌客车,执法人员赵潇潇、江磊,执法证号34131410、34130654,向乘务员吕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执法人员现场摄像取证和询问乘务员,乘务员吕浩称该车在此停靠并上客2人。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皖A40065安凯牌客车于2021年4月30日7时40分在宿州市桃源镇卫生院门前停靠并上客2人。合肥新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涉嫌客运经营者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其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合肥新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1
    决定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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