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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海国土监罚字〔2016〕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非法占用一般农用地3918.4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处罚面积共计3918.45平方米,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43102.95元;二、完善用地手续。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6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