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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仲市监稽质处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LED控制装置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65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