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海云通数字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9****513P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306民初20878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恢5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1-03-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海云、伍素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吴顺茂借款人民币97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3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唐海云、伍素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吴顺茂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1.5万元;三、被告深圳海云通数字通信有限公司对被告唐j每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吴顺茂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4,520元,由原告负担672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13,848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