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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1601200415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惠冠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包扎不严密造成遗撒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惠冠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牌号为浙A5S782的重型自卸货车,于2020年03月9日8时55分左右,从滨江区英冠商务中心工地装载一车工程渣土经时代大道由北往南行驶,途径四季大道、义桥新大桥往南后,欲运至诸暨市。2020年3月9日9时04分,该车途径义桥镇四季大道大道义桥新大桥路段时,因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包扎不严密造成遗撒,被执法队员查获。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包扎不严密造成遗撒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