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顺德区汇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岑建玲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33108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佛城法民三初字第1187号
    案号 (2015)佛城法执字第0043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1-15
    发布日期 2015-02-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汇茂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及利息(至2014年6月14日的利息及复利为17050.34元;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1.3003%计罚息;对应的利息按年利率21.3003%计算复利);    被告岑建玲、朱健辉对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汇茂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