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阜阳市伟顺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20059****1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11民初12004号
    案号 (2019)皖0111执483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11-2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阜阳市伟顺塑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垫付货款计人民币552800元、检测费4000元、再生网广告费5800元、仓储费6300元、代理费19500元以及利息(以上述垫付款为基数,按照月息1%计算分别从垫付之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