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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兖市监行处〔 2021 〕0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7
    决定机关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