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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狮市监处〔2020〕8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乐建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