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2147347-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8民初40408号 |
| 案号 | (2020)京0108执15424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北京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质量协会签订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中国质量协会已付合同款2 354 320元并支付违约金86 412元,两项共计2 440 73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中国质量协会返还由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平面移动式停车设备,由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拆除,并对现场恢复原状。如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恢复原状之义务,中国质量大厦可自行恢复原状,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应赔偿被告中国质量协会自行恢复原状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四、驳回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驳回中国质量协会的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2 872元(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643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0 242元(中国质量协会已预交),由北京天宏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 03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中国质量协会负担7079元,已交纳。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