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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市监处字〔202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赖仁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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