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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环罚决〔2019〕3-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0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