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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经综执〔2021〕罚决字第05-0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6日22时至22时30分,当事人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62871462W)未经批准,擅自在振兴路与同德路交叉口东侧荣安林语芳庭工地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工地东南侧与信远朗庭居民小区间隔一条锦云路,直线距离在100米以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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