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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东)行罚决字[2020]025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0月15日21时许,东新派出所民警来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大业巷与杨家里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的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该工地无门卫值守,存在治安隐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东新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