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云安区市监处字〔2020〕6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并处罚款5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8 |
| 决定机关 | 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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