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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兰州新区迅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馨予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6078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甘民一终字第216号
    案号 (2015)兰法执字第0037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03
    发布日期 2016-03-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甘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馨予偿还原告马延圣借款本金2100万元及借款利息2063102元;二、被告兰州新区迅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90000元,原告马延圣负担35799元,被告胡馨予负担154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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