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第00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出口封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株洲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安全出口封闭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8 |
决定机关 | 株洲市石峰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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