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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单一集团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8
    决定机关 乌兰察布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