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佳运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8806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09)龙民二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龙执字第0174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7-07
    发布日期 2016-01-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海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文海武、佳运通公司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二、限被告文海武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20409.32元及利息;三、原告对抵押物琼A58002捷达牌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佳运通公司对抵押物琼A58002捷达牌汽车担保以外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文海武追偿;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