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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市监罚处〔2020〕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调查,当事人违法货值为470元,违法所得为171元。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1元;2、罚款人民币470元,罚没款合计64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4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