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市管市监罚处〔2020〕2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调查,当事人违法货值为470元,违法所得为171元。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1元;2、罚款人民币470元,罚没款合计64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4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