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佛关禅缉违字〔202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3月28日,当事人代理东莞美艺宝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申报出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518920190899011655)。申报的商品名称为玻璃马赛克;申报的商品编号为7016100000;申报的总价为43556.04美元。后当事人经自查发现,上述货物的实际总价为43556.04港币,与申报不符。
    行政处罚内容 减轻科处罚款人民币28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4
    决定机关 广州海关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