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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0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东门客运中心站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02月05日10时30分,温州市平安办工作人员到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东门客运中心站暗查,发现现场没有工作人员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排查,暗访人员将一桶柴油带上一辆客车,且暗访人员可随意从出站口进入。瑞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东门客运中心站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14
    决定机关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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