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西市监稽餐罚〔2019〕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0.5万元, 没收金额:0.046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6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