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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卫卫公罚[2018]3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