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忠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38442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581民初8079号
    案号 (2017)苏0581执91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0-27
    发布日期 2018-08-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合同号为XCS-2015-1230-0125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1195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16年6月21日的利息、复利计148394.5元,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该《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 二、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合同号为XCS-2015-1230-0126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146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16年6月21日的利息、复利计186802.7元,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该《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 三、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合同号为XCS-2015-1230-0127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2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16年6月21日的利息、复利计24508.9元,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该《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 四、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合同号为XCS-2015-1230-1796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18014145.47元及罚息(计算至2016年6月21日的罚息计376507.5元,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该《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罚息)。 五、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律师费42万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付款义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帐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帐号:******8579开户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金龙支行)。 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或折价被告徐雪英抵押的位于上海市真光路1339弄51号202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37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七、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或折价被告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上海市曹杨路1040弄2号12层北部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9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八、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或折价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本公司内的一号复合生产线的25台设备和2号复合生产线的16台设备所得价款在最高额53524586.5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九、被告刘国忠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十、被告徐雪英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十一、被告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十二、被告常熟市沪泰服饰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十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有权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质押的编号L14121901A的《合同书》项下被告常熟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应付的货款在最高额2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十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054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285546元,由原告负担130元,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负担285416元,被告常熟市沪泰服饰有限公司、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国忠、徐雪英对被告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负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