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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飞跃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继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482704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1002民初03494号
    案号 (2016)浙1002执27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椒江法院
    执行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暂无
    立案日期 2016-08-12
    发布日期 2017-03-08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飞跃(台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3988457.05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65461元,邱继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对飞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杨家村的房地产经折价、拍卖或变卖后的款项在上述第一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支付案件受理费89252元,申请费947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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