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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城管行处字[2017]第BC2-06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市政公用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15日内恢复原状并罚款1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9
    决定机关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