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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蜀稻市监食罚字﹝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42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1
    决定机关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